根据2010年《长沙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明确:组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市人事局的职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市民政局承担的农村社会保险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