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洪梅镇党委副书记黄进福因原管辖村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15年至2016年期间,洪梅镇六都村村两委成员发生系列违纪违法案件,先后有9人被党纪处分,其中4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黄进福作为时任驻村领导,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黄进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5月,黄进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