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熔,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湖北省直机关纪工委对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违规组织职工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分别给予院长、党委副书记黄熔,党委书记、副院长黄平党纪处分。 黄熔同意并批准了上述行为,对问题的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警告处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