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可因担保范围的不同而区分为一般留置权和特别留置权。[1]一般留置权亦称总括留置权(Blanket Lien),是财产留置权的一种形式,它给予债权人以为了在双方之间同一种类的交易造成的所有债务可以持有债务人财产作为担保品的权利。[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