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内阁负责指挥和管理自卫队的领率机关。其前身是1952年成立的“保安厅”,1954年改为防卫厅。防卫厅长官为内阁阁僚,由国务大臣担任,受总理大臣领导和监督。下设“统合幕僚会议”,陆上幕僚监部、海上幕僚监部、航空幕僚监部和防卫设施厅、防卫研究所、防卫大学等机关、院校。防卫厅长官通过陆上、海上和航空自卫队的参谋长统率全军。2007年1月9日,防卫厅正式升格为防卫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