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红卫,女,山东政法学院副教授,1966年4月出生,1987年7月年毕业于山东大学哲学系,同年分配到山东政法学院政治与行政管理系(原马列主义教学部)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至今,先后讲授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概论》、《司法伦理学》、《邓小平理论》、《思想道德修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