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气象局实行河北省气象局与邢台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河北省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河北省气象局和邢台市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邢台市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2017年11月,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