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典钱;质钱。 2.找还的馀款。俗称找头。 3.贴补钱财。
.典钱;质钱。《宋书·何承天传》:“时有 尹嘉 者,家贫,母 熊 自以身贴钱,为 嘉 偿责。” 南朝 梁 任昉 《奏弹刘整》:“兄弟未分财之前, 整 兄 寅 以 当伯 贴钱七千,共众作田。”
典钱;质钱。
《宋书·何承天传》:“时有尹嘉者,家贫,母熊自以身贴钱,为嘉偿责。”南朝梁任昉《奏弹刘整》:“兄弟未分财之前,整兄寅以当伯贴钱七千,共众作田。”
找还的馀款。俗称找头。
《水浒传》第二三回:“﹝武松﹞叫道:‘主人家,你且来看我银子,还你酒肉钱够么?’酒家看了道:‘有餘,还有些贴钱与你。’武松道:‘不要你贴钱,只将酒来筛。’”
贴补钱财。
吴组缃《山洪》二:“我四十多的人,这副神仙样子。我就贴钱去当兵,人家也不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