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判庭是简称“行政法庭”、“行政庭”。人民法院内专门审理行政案件的组织机构。由庭长一人,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受理公民或法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