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备司令部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在驻地执行警备勤务工作的领导机构。卫戍区、警备区、省军区和上级指定负责警备工作的单位,为所在地区警备工作领导机构,对外称警备司令部。驻军和过往的军队单位,在警备工作方面,必须接受当地警备司令部的领导。警备区大于军分区,军分区大于警备司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