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之对佛教的能所观念进行了唯物主义的改造,他所说的“所”是实有其体,所说的“能”是指实有其用。“所”必在外而“能”必在内。王夫之颠倒了佛教颠倒了的“能所”关系,他认为“所不在内”而“能不在外”,承认“能”因“所”的刺激而被激发,而“能”可以达到对“所”的认识。坚持了所的客观实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