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检查是单独检查的对称。专业检查的一种形式。包括税务机关内部联合检查和税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检查两种。前者指各级税务机关从所属各税务分局、税务所、税务检查站抽调人员,统一组织检查力量,成立检查小组,适当分工,深入纳税户进行纳税检查; 后者指税务机关会同企业主管部门或工商、财政、银行、物价等部门,共同选调干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企业进行多方面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