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电视演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为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第十中类文化艺术工作人员,第三小类演员下的第一细类具体职称。编号2-10-03-01。一般也简称作影视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