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生,1960年6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1977年7月参加工作,197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9月任中共依兰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011年8月至2016年3月任中共南岗区委书记。2017年12月13日,王春生因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和强奸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立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