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波(1963.9-)江西省宁都县梅江镇小湖村人。2003年7月起任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正县级)。2001年3月被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人民满意的检察干部、省级优秀检察官称号,荣记一等功1次。2001年10月被中共赣州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 “三五”普法先进个人称号。2003年2月被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优秀检察官称号,荣记一等奖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