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退伙,是指合伙人因出现法律规定的事由而退伙。这种法定事由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当然退伙;二是除名。关于当然退伙,《合伙企业法》第49条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