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奇有位是《经法》用语。正指正常的、一般的方法;奇指变化的、特殊的方法。《经法·道法》:“正奇有位。”认为驾驭事物变化的“正”、“奇”方法,各有其确定的位置。对事物的恒常状态,可“以正相御”;当事物超出常规变化时,则“以奇相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