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系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浙证发〔1999〕第14 号文《关于同意设立浙江栋梁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湖州市漾西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陆志宝、沈百明、徐引生、宋铁和等18 名自然人,在浙江湖州栋梁集团公司整体改制基础上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现有注册资本133,120,000.00 元,股份总数133,120,000 股(每股面值1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