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彝族自治县原县委书记、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杨寒松“卖官”一事,在景东等地被炒得沸沸扬扬。2010年12月2日,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杨寒松一案,公诉机关指控其受贿的财物价值100余万元,当法官问所收贿款用于何处时,杨寒松称“用去炒兰花了”。2011年1月,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寒松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杨寒松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二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