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中举,男1969年生,1989年7月毕业于西华师范大学中系。1989年8月分配到营山县人民法院工作至2005年8月。其间1999年12月任法院办公室友主任;2001年3月任审判员、民二庭法官,从事民商事审判;2002年8月任民一庭法官,主要从事房地产审判;2003年6月任法院党组织成员、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分管行政审判和法庭工作。2006年起,任恒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