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朝政发〔2009〕13号),设立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区发展改革委)。区发展改革委是负责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的区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