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然大调下行音列中的第Ⅵ级音、第Ⅶ级音同时降低半音,即构成了旋律大调。旋律大调的降低音级作用于音阶的下行,而上行时与自然大调完全一致。根据负和声理论(亦称里曼和声二元论),旋律大调与旋律小调互为负和声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