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气象局成立于1958年10月,实行上级主管机构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是同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承担新余市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同时,承担市政府赋予的市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市雷电防护管理局的日常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