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同心街道同心村原党委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敬冉利用职务之便受贿问题。2011年至2012年,敬冉不经民主程序,私自以村集体名义,将3.7万平方米集体土地卖给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收受开发商贿赂200万元;敬冉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敬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