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分析法学(new analytical jurisprudence) 20 世纪60年代形成的法学主张,代表人物为英国的哈特。在与自然法学的论争中逐渐趋于成熟。主张区分法律与道德,即把实在法与正义法或理想法区分开来。认为正义法或理想法是自然法的对象,而法理学的研究范围是分析实在法的共同概念。但反对把法律看成人们的行为应该遵守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