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接一户地。
逐家逐户。
清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部文行提》:“将所首逃人姓名,挨户严查,或并四乡严查。”阿英《流离》二:“昨今两天,盛传武昌要挨户检查,不但‘社会科学’书有干禁例,就是思想激烈一点的文学书也是犯罪。”
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