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行业民俗。元明两代,规定娼妓的丈夫与教坊乐工所戴头巾,为青色和绿色,始于元世祖时,明代沿用其制。乐工之妻女多为歌妓,名隶乐籍,在当时是被玩弄与侮辱的对象,故民间也称妻子与别人有奸情的男子为戴“绿头巾”或“绿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