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绿化条例》(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条例》提出,居住小区和住宅组团的绿地率和立体绿化不低于30%;在旧城改造区及城中村的不低于25%。《条例》明确要求:居住小区和住宅组团,不低于30%;在旧城改造区及城中村的不低于25%。其中公共绿地人均面积,居住小区不低于1平方米,住宅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