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旧时仆人称少爷的妻子。 2.旧时尊称别人的儿媳妇。
旧时称富贵人家的儿媳或年轻主妇。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八七回:“﹝苟观察﹞便带了大少爷、少奶奶,一同回了南京。”茅盾《子夜》十七:“少奶奶和林小姐他们都回来了!”茅盾《锻炼》九:“徐氏少奶红了脸,露出两行雪白的牙齿,讪讪地笑了笑。”
旧时对同辈人的儿媳的尊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