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总计。
《周礼·天官·司会》“凡在书契版图者之贰”汉郑玄注:“书,谓簿书;契,其最凡也。”贾公彦疏:“最凡,谓计要之多少以为契要。”《汉书·西域传下》:“最凡国五十。”汉荀悦《申鉴·时事》:“最凡有二十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