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嫁人。
zài zì ㄗㄞˋ ㄗㄧˋ 再字 再次嫁人。《东周列国志》第三五回:“﹝ 穆姬 ﹞劝 穆公 以 怀嬴 妻 重耳 …… 怀嬴 曰:‘妾已失身公子 圉 矣,可再字乎?’
《东周列国志》第三五回:“﹝穆姬﹞劝穆公以怀嬴妻重耳……怀嬴曰:‘妾已失身公子圉矣,可再字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