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指世代居住在本地的人家(跟客户相对)
亦称“土户”、“正户”。中国封建时代各地的土著人户,同* 客户相对称。秦汉以后,历代封建统治者为榨取租赋、差徭,常编定户籍,将人民定着于土地。民户常因兵徭、赋税、战争、荒歉等灾难逃亡异乡,于是各地有土著和客民区别。唐宋时更在户籍中设主户、客户名目。唐德宗时因逃亡众多,行两税法,征收赋税,不分主、客,概以当地现居人户按贫富等差征税。但不久又有逃户。宋主户、客户实际上已以有无土地区分;主户失去土地,即为客户;客户如有土地,变成主户。主户为税户,承担赋役。元、明、清已不用主、客户名目。
指土著的原有民户。与“客户”相对。
《新唐书·食货志一》:“凡主户内有课口者为课户。”《宋史·地理志一》:“天下主客户:自至道末四百一十三万二千五百七十六,天禧五年,主户六百三万九千三百三十一,客户不预焉。”
地主家庭。
《歧路灯》第三十:“大约弄戏的人,多是些破落主户,无赖棍徒。”姚雪垠《长夜》三:“瓤子九躺下去烧着大烟说:‘凡是到老吴那里当学兵的都是有钱的主户。’”原注:“主户,就是地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