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是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 1992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公布 ,自1992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一部法律。是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为我国男女平等以及人人平等奠定了基础。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逐步完善对妇女的社会保障制度。禁止歧视、虐待、残害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