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法是法律体系的代称。通称“罗马法系”、“民法法系”、“成文法系” 或 “罗马——日耳曼法系”。它是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 和 《德国民法典》为范本的欧洲大陆各国和仿照这种法律而建立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的总称。它是和英美法系平行的、有着广泛影响的法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