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永君,男,朝鲜族,49岁,沈阳市东陵区人,2009年12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关押在沈阳第二监狱。由于朴永君患心脏病,于今年10月中旬起开始到沈阳二四二医院住院治疗。期间有8名监狱警察被两两分成一组,24小时轮流值班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