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备军,男,1949年10月出生,浙江人,曾任浙江省环保局局长。2010年3月18日,浙江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对浙江省政协原常委戴备军受贿、滥用职权案的判决,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罪并罚,判处他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他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