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系统领导干部任期制试行办法》(穗国税发[2002]729 号)的规定,钱于丽等19 位科级领导干部任期届满,经考核合格,我局党组决定: 冼慧仪同志任广州市国家税务局东区稽查局综合选案科科长; 以上同志的职务任期为三年,任职时间从2007 年9 月起计算。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