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定古迹(Declared Monuments in Hong Kong)是指受到香港法例第53章《古物及古迹条例》所保护的个别地方、建筑物、地点或构筑物。早在6000年前,香港已有先民聚居。从19世纪中至20世纪末,香港历经了一百五十多年的殖民统治,在独特的历史背景下,东方传统和西方文化兼收并蓄,给香港留下了很多历史古迹,有庙宇围城,也有教堂高楼。截至2020年5月22日,香港共有法定古迹126项:香港岛(53项)、九龙(13项)、新界(51项)、离岛(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