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泸州市委、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泸委发〔2010〕16号),设立泸州市环境保护局(简称市环境保护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