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根据《中共新会区委、新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新会区委办公室、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设立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