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退休,即干部退出工作岗位休养。军队干部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1981年10月13日颁发的《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或因战、因公致残,积劳成疾,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退出现役作退休安置。已达上述年龄的专业技术干部以及其他干部,因工作需要,身体又能坚持正常工作的,退休时间可以适当推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