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谓祭神之事。 2.谓神仙之事。
谓祭神之事。
《国语·鲁语下》:“天子及诸侯合民事於外朝,合神事於内朝。”韦昭注:“神事,祭祀也。”
谓神仙之事。
《史记·封禅书》:“求蓬莱安期生莫能得,而海上燕齐怪迂之方士,多更来言神事矣。”《汉书·郊祀志上》:“言神事如迂诞,积以岁,迺可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