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夺去官印,谓将付予臣下的权力收回。 2.谓在竞争中获得代表某种权力的官印。
夺去官印,谓将付予臣下的权力收回。
《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郭昌﹞为拔胡将军,屯朔方,还繫昆明,毋功夺印。”唐韩愈《永贞行》:“一朝夺印付私党,懔懔朝士何能为。”
谓在竞争中获得代表某种权力的官印。
《白雪遗音·马头调·古人名》:“杨金花比武夺印在演武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