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物权行为,“本物权行为”的对称。是指非债权行为中,直接产生物权以外权利变动效果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债权转让行为、无体财产权让与行为等。准物权行为不同于债权行为而具有类似物权行为的特征;它不发生预定履行的债务而直接产生权利变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