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部门、地方自有外汇进口。指我政府各部门,各省、自治区、市外贸企业使用地方自有外汇(地方外汇和留成外汇)自行组织进口或委托有外贸经营权的外5公司*代理进口。实行代理进口制度后,除主娑成套设备厂目和一些国际市场竞争激烈的大宗、敏感商品仍由国川中只外汇集中进∏,并由经批滢的有经营权的外贸专业公司统一经营外,其他大多数商品,各部门、各地方都可用有外汇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