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遗弃。 2.嫌弃我。
见弃,汉语词汇,读jiàn qì ,含义为被遗弃,嫌弃我等,出自《管子·中匡》。
被遗弃。
《管子·中匡》:“计得地与宝而不计失诸侯,计得财委而不计失百姓,计见亲而不计见弃。三者之属,一足以削,遍而有者,亡矣。”宋曾巩《上欧阳学士第二书》:“重念巩无似,见弃於有司。”清俞樾《古书疑义举例·文具于前而略于后例》:“后稷所以见弃之故,千古一大疑。”
嫌弃我。
唐薛调《无双传》:“仙客闻之,心气俱丧,达旦不寐,恐舅氏之见弃也。”宋苏轼《与章子厚参政书》之二:“軾蒙恩如昨,顾以罪废之餘,人所鄙恶,虽公不见弃,亦不欲频通姓名。”清李渔《怜香伴·女较》:“小娘子若不见弃,就留在敝衙,与小女结为姊妹何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