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制是指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各级林长负责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截至2019年底,全国有安徽、江苏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或在部分地区试点实施林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