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兴銮,男,1957年5月生,汉族,山东沾化人,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教授,198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东营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陈兴銮犯有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四项罪名,涉案金额高达3900多万元。2008年9月4日被逮捕。2010年4月29日,一审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