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使用费是合营企业向中国政府申请使用场地而按场地面积和中国政府规定的使用费用标准,按期付给中国政府的场地使用费 用。场地使用费的计算,包括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原有建筑物的拆迁费用,人员安置费用以及为合营企业直接配套的厂外道路、管线等公共设施应分摊的投资等。按有关规定,场地使用费总的水平,每年每平方米最低不少于五元,最高不超过三百元。其中大城市的市区和近郊区最低不少于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