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权宜之策草拟国书。
《汉书·匈奴传下》:“又高皇后尝忿匈奴,羣臣庭议,樊噲请以十万众横行匈奴,季布曰:‘噲可斩也,妄阿顺指!’於是大臣权书遗之,然后匈奴之结解,中国之忧平。”颜师古注:“以权道为书,顺辞以答之。”